发布时间:2022-03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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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0日,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》。方案提出,目标到2025年,钢铁、有色、化工等重点行业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下降,大宗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,再生资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,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明显提升。主要再生资源品种利用量超过4.8亿吨,其中废钢铁3.2亿吨,废有色金属2000万吨,废纸6000万吨。
推进再生资源规范化利用。实施废钢铁、废有色金属、废塑料、废旧轮胎、废纸、废旧动力电池、废旧手机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。鼓励大型钢铁、有色金属、造纸、塑料聚合加工等企业与再生资源加工企业合作,建设一体化大型废钢铁、废有色金属、废纸、废塑料等绿色加工配送中心。推动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,鼓励再生资源领域小微企业入园进区。鼓励废旧纺织品、废玻璃等低值再生资源综合利用。推进电器电子、汽车等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,鼓励建立生产企业自建、委托建设、合作共建等多方联动的产品规范化回收体系,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。
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。完善管理制度,强化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。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共建回收渠道,构建跨区域回收利用体系。推进废旧动力电池在备电、充换电等领域安全梯次应用。在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建设一批梯次和再生利用示范工程。培育一批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,加大动力电池无损检测、自动化拆解、有价金属高效提取等技术的研发推广力度。
强化跨产业协同利用。加强产业间合作,促进煤炭开采、冶金、建材、石化化工等产业协同耦合发展,促进固废资源跨产业协同利用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“无废城市”建设,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企业创建“无废工业园区”“无废企业”,推动固废在地区内、园区内、厂区内的协同循环利用,提高固废就地资源化效率。
做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,是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,对于保护生态环境,防止安全隐患,实现资源循环利用,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加快构建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是当前紧迫而艰巨的任务,需要政府、企业等社会多方共同参与,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作用,统筹谋划、扎实推进。各地要切实抓好已出台政策的落实,加快推动试点工作,促进跨区域、跨行业合作,积极探索形成技术经济性强、资源环境友好的市场化回收利用模式。加强与各试点地区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作,创新市场化模式,构建规范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,有效推进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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